学术研究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术研究

曾鸣:《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中国能源研究会

作者:曾鸣

近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行动方案》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同时,《行动方案》提出了十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并提出了碳达峰工作国际合作、政策保障与组织实施的关键举措,从能源生产、消费、体制、技术以及国际合作等层面全方位推动能源革命与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

一、统筹有序是开展碳达峰工作的原则要求

“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今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的重要指示。《行动方案》指出,要秉承“总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和“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四项基本原则,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自去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行业、企业纷纷响应,发布各自的行动方案与发展规划,但也出现了蹭减碳热度、去煤电“一刀切”甚至提前布局高耗能产业以“提早达峰”等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能源系统转型。此外,受煤价上涨、气候变化、国际贸易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电力供应紧张问题不断凸显,多个省份纷纷开展有序用电以保障供需平衡和系统稳定。从以上实际可以看出,碳达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统筹市场、民生、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合理分解全国各区域、各行业的碳排放指标,科学制定各区域和各行业内部的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推动碳达峰工作有序开展。

二、践行能源革命要求是推动碳达峰工作的基本路径

践行能源供给革命,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重点开展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与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等六项关键工作。一方面,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在我国碳达峰工作进程中仍将占据重要地位,其清洁化开发利用是碳达峰工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新能源、水电与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将迎来发展契机,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安全有序分别是其各自发展基调,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国能源供应侧的未来转型发展方向,即以电力为核心、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践行能源消费革命,需求侧是碳达峰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八项专项行动。一是重点围绕工业(尤其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工业的电气化发展与节能降耗)、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工具、基础设施建设的电能替代与清洁替代)、节能改造(绿色低碳用能技术、设备的广泛应用)等重点领域,全方位推动能源消费的低碳转型;二是从城乡建设、循环经济、碳汇能力、全民节能以及各地区梯次有序达峰等维度,做好建筑与园区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节碳固碳工作、居民用能转型以及各地区碳达峰目标与试点建设等具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多角度发力做好能源消费的绿色升级。

践行能源技术革命,从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建设与人才培养、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四个方面,着力开展“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一方面,重点做好能源生产、消费领域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的创新攻关,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复杂电网运行控制、可再生能源高效发电、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核电等关键技术将是我国碳达峰工作期间的重点科研方向;另一方面,在创新机制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维度更加注重基础应用,不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深化产教融合与产学合作,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解决我国能源领域的重大科学、实践问题。

践行能源体制革命,从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和建立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做好碳达峰工作的政策保障。一方面,加快推动能源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废除、取消与能源系统绿色转型不适用的法律条款、政策机制以及过时的能耗标准,更新、补充、发布符合我国能源绿色发展实际的条款、机制和发展标准;另一方面,加快市场化发展步伐与能源服务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能权交易市场和电力交易市场运作体系,利用市场化手段优化配置能源资源,并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推动建设综合能源服务体系。

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从全球气候治理,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领域,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能源合作中的影响力和国际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行动方案》指出,我国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多边主义,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设、贸易结构优化、绿色标准制定、绿色技术合作、绿色金融合作等具体方面,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契机和合作平台,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