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高等院校能源科研机构和平台,汇聚国内外能源行业的专家资源和信息资源,增强北京市能源发展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北京市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批准在华北电力大学设立“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能源基地”),并于2007年1月26日正式挂牌。
自成立以来,能源基地作为全国首家省部级能源软科学研究机构,秉承“聚能会源,咨政立言”的理念,以国家和北京市能源发展重大理论和能源决策研究为中心,与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为国家和北京市制定能源战略、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和能源法规提供理论成果支撑和专家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充分利用校外能源决策专家和能源咨询专家的智力资源,为国家和北京市能源发展决策建言献策,能源基地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能源发展决策需要,现发布课题招标公告。
一、 课题选题方向
(一)双碳目标下北京地区能源碳足迹及其减碳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1)北京地区能源消费碳达峰峰值分析;(2)北京地区能源碳中和路径分析;(3)北京地区煤电油气消费减碳阶段性贡献率分析。
(二)碳中和愿景下北京地区电能替代减碳政策与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包括:(1)碳中和下北京地区以电代油/以氢代油减碳政策研究;(2)北京地区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减碳政策研究;(3)北京地区电能替代推进市场机制及其可行性仿真分析模型研究。
二、项目级别及资助金额
本次课题招标项目为能源基地规划项目。单项项目资助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做出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请人条件
(一) 本次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基地内外研究人员均可参加竞标,鼓励开展合作研究。
(二) 申请人应为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的国内外学者或从事实际管理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
(三)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工作基础。
(四) 课题组成员应由申请人征得本人同意后列入,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四、项目研究时间及成果要求
(一)项目研究时间
获准立项的研究项目完成时间:规划项目为1年。能源基地可根据项目成果应用需要,决定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成果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下列研究任务:
1.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者SSCI国际论文1篇;
2.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部(不少于5万字);如果提交研究成果的书稿(20万字以上),经能源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可由能源基地资助出版;
3.提交课题研究执行报告(内容摘要)1份(0.8—1万字);
4.提交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提炼的能源决策建议2份,每份2000字;
5.所有出版或发表的基地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须在封面(或首页)显著位置标明“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项目成果”字样,用英文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明“Supported By Beijing Energy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Fund”,且作者身份或单位署名中应包含“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字样,否则项目检查及鉴定结项不予通过。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请登陆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网站(http://bjnyjd.ncepu.edu.cn)首页→基地建设→资料下载→下载《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科研课题申请书》,按有关要求填报。
(二)申请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签名除外)的《申请书》word电子版;
2.完成手写签名后的《申请书》扫描件PDF电子版。
(三)本次课题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能源基地组织相关学科专家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并报能源基地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六、申请截止日期及联系方法
受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各申请人应保证在截止日期之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energybase@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 磊
联系电话:15210897191,010-6177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