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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鸣:应对疫情,电力应急能力建设需做好三个统筹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2月10日0-24时,全国除湖北以外地区新增确诊病例381例,连续第7日呈下降态势。根据湖北卫健委此前通报,武汉之外湖北各州市总确诊病例已连续6日下降。在此背景下,业界专家已经在思考中国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该如何走。

2月10日,能源基地研究员曾鸣教授接受《能源评论》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看来,2018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完成效果不错,无论是面对突发的自然灾害,还是这次的公共卫生事件,电力行业都作为“定海神针”,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对应急事件的处理。未来,新时期的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制,需要在电改背景下深入思考,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中国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需直面三大挑战,统筹好如下各方关系。

一是统筹协调好日益复杂的利益相关方

与2003年的SARS疫情传播相对集中不同,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考虑到电力商品产供销瞬时平衡的特殊性,对电力调度的协调调度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从目前来看,电网企业的调度,不论是在技术层面、管理层面还是运作模式都比较得力,值得称道。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的电力行业应急处置举措与十几年前相比,其复杂程度不可同日而语。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市场格局越来越复杂,市场主体越来越广泛,电力应急举措更是需要考虑整个电力系统包括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之间的协调,涉及源网荷储用的纵向以及横向的协调,比如发电侧就包括多种能源形式如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多种电源之间的横向协调,未来电力应急机制建设还要考虑到不同用户之间的多点多端的横向协调问题。

二是统筹利用好大电网和分布式电源

兵贵神速,在援建火神山、雷神山两座“小汤山”模式医院过程中,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刷新着通电时间纪录,电网企业的铁军本色得到充分展现,这也折射了电网企业的多年积累和强烈的社会责任。

电力是特殊商品,电力行业是个特殊行业,这种特殊性恰恰表现为,其在应急方面要比其他行业反应速度快、协调能力强、覆盖面广。无论是从大电网到配电网,从城市到乡村,从整体到局部,电网企业都有一整套调度协调的机制在高效运行,从技术上管理、人员素质、组织结构上都占有优势。未来这种优势要继续保持下去,并不断地加以完善。

未来,对于应急管理也要注意大电网与分布式电源二者的协调问题。随着能源技术的进步,分布式能源的整体调度协调广泛地应用在各个领域,未来电力应急场景应该充分考虑大电网结合分布式发电、微网等形式,并建立起一套好的协调机制和组织管理模式。此外,分布式能源除了电力,也包括油气热等多种路线,甚至是综合能源服务。比如湖北等地因防疫需要,传统的中央空调系统无法使用,完全可以用这种分布式的热泵技术来保证南方那些低温、阴冷地区的公众和患者的清洁取暖需求。

三是统筹应用好传统技术与新兴技术

在这次的抗疫中,数字信息平台起到很好的作用,将来在电力领域也可能会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因此,电力行业应高度重视数字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应急处理方面的作用,比如网上国网等能源大数据系统平台,对于防止疫情的扩散传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来,要围绕这样的核心诉求,系统考虑如何同步推进能源转型、能源革命,建设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等等话题。

因此,在重视传统应急技术的同时,也要强调发挥新兴技术和装备的作用。比如,传统的医院应急系统电气设计方案中,在主供两回电网供电外,还会在室外设置柴油电站,这些柴油发电方式如果权做备用,尚可理解。问题在于,柴油发电作为传统技术,一来其效率比较低,二来存在污染,已经证明不适合应用在医院场景,尤其是“小汤山”模式的应急医院。现在有很多新技术新产品可以作为更好的选择,比如基于分布式磷酸铁锂等电池技术的应急发电车等,完全可以作为应急电源,提供快速应急反应的能力,尽管其经济性目前还需要论证,但至少应该作为重要的选择纳入设计方案。

长期来看,在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进程中,如何同步提升电力行业的应急能力水平,是一个全社会应该长期关注的问题。电力改革方向是提高竞争效率,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看不见的手”优化配置资源,再加以相应的管制来达到目标;但是应急能力建设,包括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更多是追求社会效益、公平正义和责任担当,体现的是一种利他主义的思维方式,可能和市场化改革存在一定的冲突,未来需要统筹考虑、协调处理好二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