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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大学Shakeel Kazmi教授应邀来能源基地访问讲学

2019年10月15—23日,美国纽约大学Shakeel Kazmi教授再次应邀来能源基地开展访问讲学活动。

10月15日下午,Shakeel Kazmi教授在主楼C101以“中美贸易战对《巴黎协定》的影响”为主题,主讲第318期华电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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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Shakeel教授为现场师生分析了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与影响。他通过一系列数据的对比,让大家直观地看到从2012年到2019年美中贸易逆差的变化,以明晰美中贸易逆差与特朗普贸易战政策间的关系。Shakeel教授认为,从短期来看,美国发动贸易战对保护本国产业和增加就业能够产生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贸易战将对所有相关国家的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比如增收进口关税所引起的通货膨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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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Shakeel教授对气候变化问题和《巴黎协定》进行了介绍。他分析了气候变化的原因以及气候变化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Shakeel教授也为大家讲解了《巴黎协定》制定的背景和目标,并特别指出发达国家在《巴黎协定》下应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多的义务,而美国在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后,颁布了许多不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并且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就此,Shakeel教授为大家分析了特朗普选择退出《巴黎协定》的原因,包括其对经济的考量,对协定中不同义务的考量,甚至可能有其“美国第一”观念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对奥巴马政策的异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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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Shakeel教授就贸易战与应对气候变化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分析,指出了中美贸易战可能会对《巴黎协定》造成的影响。他认为,没有人会成为贸易战真正的赢家,即使美国赢得了贸易战,全球也会输掉应对气候变化的战争,因为没有中国的参与,《巴黎协定》就不会成功,国际社会无法实现其气候治理的目标。在互动提问环节,Shakeel教授与现场师生就中美贸易战对美国农业、清洁能源技术转移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10月16日上午,Shakeel Kazmi教授为法律硕士2019级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以“美国法律制度”为主题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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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eel教授首先对美国的基本国情进行了介绍,并重点讲解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以及美国法律制定与实施之间的关系。接着,Shakeel教授对美国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分别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美国国会下的参议院制度与众议院制度,美国大选与政党制度,总统、副总统和内阁制度,美国联邦和州法院系统等。同时,Shakeel教授对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最后,Shakeel教授介绍了美国法律的法律渊源,对美国法律效力位阶和法律的制定过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他也比较了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区别,特别指出了两者在制定法方面的细化程度不同,由此也导致了法官在判案时优先参照以往判例还是制定法的区别。

10月17日上午,Shakeel Kazmi教授为法学本科生进行了一次主题为“美国环境法律制度”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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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Shakeel教授通过现场师生互动的方式对环境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区别进行了分析,他指出环境法与其他法律之间最显著的区别之处就在于其以环境作为保护对象,这是一个十分宽泛且难以准确定义的概念。接着,Shakeel教授对美国最重要的环境保护机构——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着重介绍了EPA制定环境法规的职能和程序。他提到,EPA制定法律草案后应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会对法律草案发表意见,也可通过法庭提出异议。法律草案只有最后通过司法审查,才能成为正式的法律。最后,Shakeel教授介绍了美国的《大气清洁法》(CAA),并提到在1990年以后,是由EPA通过制定法规的方式对CAA进行持续的修订。在互动提问环节,Shakeel教授就公众参与立法等问题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他认为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及国情都有所不同。在美国,法庭通过督促、监督政府征求和参考公民的意见,在推动公民参与立法方面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无法获得政府回复的公民也可以通过法院提出诉求,最终确保得到来自政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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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上午,Shakeel Kazmi教授为法律硕士2019级全体学生进行了主题为“美国法律体系中的司法审查”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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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Shakeel教授为现场师生介绍了美国的司法体系,并重点讲解了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由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其中,Shakeel教授详细讲解了联邦最高法院的组成与职权。联邦最高法院共有9名大法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上诉管辖。作为最终的裁决者,联邦最高法院依据宪法、法律惯例和判例,为社会公众提供对美国法律权威的、统一的法律解释。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所作出的法律解释效力甚至高于一般法律,所以大法官们都十分谨慎,通常只对十分重要的案件发表意见。接着,Shakeel教授对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讲解。司法审查是指法院对违反宪法原则的立法或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宣布该行为无效,这是法院对议会和政府行使控制职能的体现。通过分析马伯里诉麦迪逊案,Shakeel教授让同学们更好的理解了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在互动提问环节,有学生提问“联邦最高法院如何判断案件是否重要”。Shakeel教授认为,联邦最高法院通常对由民法、刑法等一般法律规范的案件不会发表意见,而那些关系到宪法制度、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案件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重要的”。(何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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